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带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GWDC-NB-2025-JXZY-FR-000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带压设备租赁,招标人为井下作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带压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该项目为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带压设备租赁项目服务,预计工作量273井次。因井下公司的带压队伍大多装备老化、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施工需要,为弥补队伍缺口,保障生产,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分成3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家服务商,共9套设备完成该项目。控制价:按甲方结算价格下浮13%。分标段情况:标段1(中油煤地区):选取1家服务商,2套设备,额度1252.2465万元;标段2(中海沃邦地区):选取1家服务商,2套设备,额度1223.7975万元;标段3(西部其它地区):选取1家服务商,5套设备,额度 3235.62249万元;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井场踏勘、编制施工设计、动力上井、施工准备(包括拆安井口)、带压下入生产管柱(油管或射流泵)、打破裂盘、完井收尾、交接井等工作。
服务地点: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预估工作量:273井次。(标段1(中油煤地区):60井次;标段2(中海沃邦地区):60井次,标段3(西部其它地区):153井次;
预估金额:不含税 5240.061 万元,税率 9 %,含税 5711.66649 万元
服务标准:符合甲方相关服务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油(气)井的带压作业施工,不包含动土施工项目。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税率(%) |
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1 |
中油煤地区 |
1148.85 |
9 |
1252.2465 |
1 |
| 2 |
中海沃邦地区 |
1122.75 |
9 |
1223.7975 |
1 |
| 3 |
西部其它地区 |
2968.461 |
9 |
3235.62249 |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R是;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内容,包含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企业注册地当地政府取消此类许可证,需提供证明资料。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无
4.其他资质:
无
1.须提供(1)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带压作业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响应人未在集团公司及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三商黑名单和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中。
5.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上述1-4项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核查结果为准。
须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截图至少包含证书编号、 认证依据、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证书到期日期、证书状态信息。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认证证书应能够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 ndex/index/page)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七)HSE管理能力
须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截图至少包含证书编号、 认证依据、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证书到期日期、证书状态信息。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认证证书应能够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 index/index/page)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八)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本项目不接受总包商和其关联分包商同时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视为同时参与投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一方为另一方的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已被总包商确定或拟确定为本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分包单位。
投标人一方与另一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关系,且其中一方为总包商,另一方为分包商。
本规定所称总包商是指具备承担本项目整体工程或服务实施能力,并拟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投标人;分包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接受总包商分包任务的单位。
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二)联合体要求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七。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标段1-3投标人至少提供1支自有带压作业队伍人员。每套机组配置不低于5人:主操手2人,其他操作人员3人;全员要求持有效期内的证件上岗,包括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安全员持安全员证、主操手持气井带压操作证及登高证。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证件照片,劳动合同及(2025年7-12月)近6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
标段1、2、3,投标人提供至少2套设备自有或租赁带压设备。每套带压设备至少应包括:带压作业机、井控设备、动力源。要求:带压作业机举升重量≥735KN(或≥170K)、额定工作压力≥35MPa,至少配备全封、半封、剪切闸板防喷器各1套,旋塞阀2个,压井节流管汇1套;额定工作压力≥35MPa。 提供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购买发票,要求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和发票须对应,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实物照片、设备铭牌照片;设备租赁合同期限满足招标人需求;井控设施、安全设施的照片、铭牌和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自制设备提供自制证明、出厂合格证和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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