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0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1.2项目概况:一是对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吴堡、杏河、侯市等16个单位90个生活保障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清运至属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并进行合规化处置,并出具接收证明。二是垃圾桶(池)内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后,要进行清洁、维护、消毒等工作,避免滋生病虫害和产生积垢。三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实现依法、安全、环保的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工作。清运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费用包含生活垃圾清理、装卸、运输、处理及所配设施的配置、更换、维护等所有费用。中标人需在接到清运任务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移处理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垃圾,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项目预计金额为200万元/年(含生活垃圾清理费、装卸费、运输费、集中处理费、HSE费及税费等费用)。
2.2招标范围
对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吴堡、杏河、侯市等16个单位90个生活保障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进行清理、转移和合规处置换,所配设施的更换、维护等。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境内。
2.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工业物业集中资格招标项目入围服务商。
3.3投标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有与驻地相邻地政府或与接纳转运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单位)签定的书面合同(协议);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之日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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