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2025-2026年公司生产及辅助系统维护维保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5-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公司2025-2026年公司生产及辅助系统维护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背景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促进华北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划发展,推进生产及辅助装置仪、电、钳维修维护等业务专业化管理,拟对仪表、电气、动设备维修等辅助业务进行外包。具体包括两个标段,一标段包括:电气、仪表专业维修维护工作;二标段包括:炼油一部转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2.2招标范围
标段号 |
预算金额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一标段 |
874万元 |
电气专业:全厂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仪表专业:炼油四部(除聚丙烯之外)、公用工程部、储运部、营销调运中心的各装置的现场仪表维护工作;全厂分析仪表维护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
二标段 |
314万元 |
动设备专业:炼油一部、炼油二部(原三联合部分装置)、炼油三部(原三联合部分装置)等动设备维保(离心机组、轴流主风机、烟机、2D80/4M45等往复机组大修除外) |
服务标准:保证生产运行正常。
计费依据:总价包干。
2.3服务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生产区域。
2.4划分标段:划分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
3.2.3 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标段内相关装置的电气、仪表(缺一不可)维护保运或停工大检修的类似主体装置业绩。
标段二,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标段内相关装置的动设备维护保运业绩。
3.2.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三商“黑名单”。1.2.5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提供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材料影印件。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如注册有效期到期,须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影印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2)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1名或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技术人员:按要求配备1名或以上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上述人员至少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3年以上管理、技术工作经验,提供相应证书和劳动合同。
(5)外包人员需持证上岗要求:动设备、仪控和电气专业的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火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还需持有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应特殊工种证书。
(6)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长必须相对固定,一个合同周期人员变动比例不超过5%;其他人员也相对固定变动比例每年不超过10%;人员变更需提前5日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保运部和机动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变更,如未经审批,私自进行人员变更,扣减相应费用。同时按要求在华北石化机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须遵守投标承诺,确保人员的素质、数量能够满足项目现场要求,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达不到项目要求,承包商应自行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选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