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储罐VOCs隐患治理项目量油管伸缩囊套、支柱密封套采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SHGS2601-WZ005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储罐VOCs隐患治理项目量油管伸缩囊套、支柱密封套采购 招标人为 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储罐VOCs隐患治理项目量油管伸缩囊套、支柱密封套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2.2招标范围: 量油管伸缩囊套、支柱密封套 ;
2.3最高投标限价: 165.65万 ;
2.4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2.6交货地点: 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
2.7质保期: 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量无异议予以支付 。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3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浮盘导向柱、测量柱、支柱密封设施VOCs检测值均≤500ppm。检测机构需具有CMA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CMA及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氯磺化聚乙烯材料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应在2025年内,并至少包含以下检测内容及结果要求:
拉伸强度不低于25MPa;拉断伸长率不低于500%;表面电阻率不高于3×10⁸Ω。3.2业绩要求:(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在中国境内原油储罐的量油(导向)管伸缩囊套10套及以上业绩和原油储罐的支柱密封套300套及以上业绩,要求囊套材料为氯磺化聚乙烯橡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
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等关键内容页。
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技术附件,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标的物应用在原油储罐。
c.提供与业绩对应的全部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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