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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北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6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北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6-Z304-ZB-FW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北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已由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北地区人力资源技术服务。

2.2 项目背景:为有效利用服务商资源优势,构建资源支撑有力、管理依法合规的专业化队伍,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与服务商建立长期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情况,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框架招标采购长期合作技术服务商,旨在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管理和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商。

2.3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执业资格、技术专业、能力水平、工作经验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的人员,按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所需人员将派往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人员数量总需求量约280人。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600万元(含税价)。各岗位投标最高限价(含税)如下:

(1)PMC副经理:15000元/人•月;

(2)PMC工程师:13000元/人•月;

(3)副总监、总监代表:13500元/人•月;

(4)安全工程师(工程师):12500元/人•月;

(5)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13000元/人•月;

(6)招标咨询工程师:21000元/人•月;

(7)采购专业工程师:16000元/人•月;

(8)催交专业工程师:16000元/人•月;

(9)QHSE监督工程师 :14000元/人•月;

(10)设计管理工程师 :15500元/人•月;

(11)EPCM经理 :19500元/人•月;

(12)EPCM副经理:18000元/人•月;

(13)EPCM工程师:14500元/人•月;

(14)造价员:12500元/人•月;

(15)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中国石油集团石油地面工程初中级岗位认证:15000元/人•月;

(16)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国石油集团石油地面工程高级岗位认证:16500元/人•月;

(17)监造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12000元/人•月;

(18)监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12500元/人•月;

(19)监造工程师(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13000元/人•月;

(20)监理部区段长/部长:11500元/人•月;

(21)监理工程师:11000元/人•月;

(22)监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9500元/人•月;

(23)监理员:7000元/人•月。

技术服务人员各岗位报价包含工资及特殊地区津贴、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法定节日加班费、假期待遇(婚假、丧假、事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病假、工伤假)、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服务费等甲方负责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在合同期内各岗位单价固定不变。技术服务人员当月薪资,乙方应在次月30日前结算。技术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的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含办公电脑)、住宿、伙食、交通、差旅费、劳保用品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中伙食费依据甲方相关制度标准据实与乙方结算,相关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5 中标人数量限制:本项目拟确定不超过5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具体数量根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情况确定: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3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2)若3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单位;
   (3)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5名作为中标单位。
    中标份额分配:根据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数量,按以下标准分配份额(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如下所示:

中标单位数量

中标份额(按照评分高低排序)

3家

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4家

第一名:40%、第二名:30%、第三名:20%、第四名:10%

5家

第一名:35%、第二名:30%、第三名:15%、第四名:11%、第五名:9%

 

 

2.6 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预计为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 服务地点:招标人项目所在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及合同所必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一份。

3.3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中被追责。无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移除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截图);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在上述罪行影响期(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截图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被列为三商“黑名单”。(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登录“*”网站(https://*)分别在“失信信息公告”和“三商黑名单”页面进行相应查询,如开标当日投标人出现在“三商黑名单”中,投标人的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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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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