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H14-FK02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滚筒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组织实施的连续油管滚筒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2 招标范围:
租赁连续油管滚筒一台,用于塔里木分公司超深井连续油管作业生产保障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中油塔里木分公司所属各基地及施工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至少具备一套连续油管滚筒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及设备铭牌的照片。(2)对应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有设备)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
3.5财务要求:无。
6.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6.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3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6.4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7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至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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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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