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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渤海钻探钻井液材料配送服务
  •  招标公告

2025-2026年度渤海钻探钻井液材料配送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9-FW069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渤海钻探钻井液材料配送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在新疆区域渤海钻探钻井液材料配送服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三轴(含)及以上运输车或拖挂车为公司提供保运服务。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新疆区域。

2.4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5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现需外委的渤海钻探钻井液材料配送服务,预计合同期内运输工作量约为3.4万吨。(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工作量与预计有所差异,以实际签认量为准)。项目总金额预估约972万元(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报价要求、控制价设置

2.6.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最高限价如下:

项目

最高限价

(不含税)

投标报价

(元/车/公里,不含税)

三轴(含)及以上运输车或拖挂车

9.00元/车/公里

 

 

说明:以上价格不含9%增值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的费用:设备、劳务、待命、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1%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结算时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当期税法规定执行)。

备注:

1)因招标方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压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超出部分计算车辆压车费,标准按照50元/车/小时执行,停待计费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

2)费用计算公式为:实际单程运距*单价。重车单趟不足60公里按60公里计算,超出60公里按实际里程计算,空驶不计价。

3)计费吨位确定原则:新材料上井及井间材料倒运重车拉运吨位不足31吨时按满载计算。

4)车辆派遣出发地与货物起运地距离大于120公里时(卸货地与车辆派遣出发地为不同地点),计算车辆调遣费,计算公式为:单价*调遣单程公里数*50%。

5)招标方因特殊生产需求产生的值班费用:值班费用=单价*值班小时*15公里。每1小时折合15公里进行计算,但每日值班时间最高为8小时。

6)回程利装计费吨位确定原则:回程利装指由生产现场往库尔勒库房(各厂家库房)拉运的货物(不包括井间材料倒运),拉运吨位≤15吨时,配送费用=实际单程运距*单价*50%,15<拉运吨位超过≤25吨,配送费用=实际单程运距*单价*70%,拉运吨位超过>25吨时,配送费用=实际单程运距*单价*100%,最高不超过该车辆核定载质量。

7)结算费用包含:配送费用、车辆调遣费用、值班费用、压车费用、回程利装费用等。以上费用不代表每趟任务均有,仅在发生以上费用后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计算。

2.以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和数量进行结算,最终以招标人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3.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

序号

服务商名称

备注

1

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2

茫崖海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

3

四川新上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4

内江市顺成运输有限公司

不合格

5

重庆公运油气运输有限公司

不合格

6

重庆诚捷物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7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8

遂宁市天立宏物资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9

陕西金泉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0

茫崖洁源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1

敦煌市金鹏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2

江油宝璐机械有限公司迅捷物流分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3

鄂尔多斯市鸿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4

青海悦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5

轮台县奥龙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6

茫崖东岳吊运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7

威远兴诚运输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8

四川郝斯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9

重庆瑞庆物流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主体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行政许可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证件扫描件)

4.服务能力:自有运输车3辆及以上。车型为:三轴(含)及以上运输车或拖挂车(1台牵引车头加1台挂车认定为1辆车,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投标牵引车头和挂车数量不一致的,则以数量较少的为认定车数);在满足自有运输车3辆的基础以上可租赁。

5.业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运输的服务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

6.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以下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上网站的相应截图及盖有公章的承诺书,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①②③④提供承诺)。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3年度的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9.具有较强的QHSE管理能力: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0.投标人须响应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条款,否则将被废标。

不满足以上*号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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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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