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四川销售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330-FW1391-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2027年四川销售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四川销售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2.2 项目概况:2025年-2027年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进行采购(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该项保险招标工作(含招投标)全权委托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负责,昆仑保险经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经纪人”)全程参与并提供技术支持。
2.3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保险两年(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预估总金额340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自主定价系数X=[0.5,0.7]范围内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①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不违反国家和相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必须为最低费率出单。
②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佣金比例:商业险按净保费的15%结算,交强险净保费的4%结算。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
2.6 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2.7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剩余3名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排名前3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无投标人通过初评或剩余1-2名投标人通过初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2.8.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且完成招标结果审批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保险公司准入名单中。若投标人为准入名单下属省级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投标人2023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00%(含100%)(由投标人提供偿付能力充足率资料及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5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5.1-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其他要求: 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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