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K51-FK064-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集中招标。预算总金额:9975万元(不含税),计划金额:8313万元(不含税),备用金额:166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委托的含油污泥依法合规处置利用。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2.4中标有效期:自集中入围招标结果公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治区环保部门颁发的HW08类与本项目处理物相符的有效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含油污泥071-001-08或900-210-08”);投标人承诺处置后的还原土、浮渣、废水、污油等产出物全部由投标人依法合规处置/利用;各类产出物具有合规去向或合规暂存场所;投标人承诺处置后须交付《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利用情况反馈回单》;
3.5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8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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