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不锈钢波纹管及管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36-WZ0162-01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不锈钢波纹管及管件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需对不锈钢波纹管及管件进行集中采购,形成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
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不锈钢波纹管及管件,产品名称、规格、物资8位码详见附件1《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不锈钢波纹管及管件明细》。
预估需求量
根据各终端燃气公司需求,本次集采中对各类物资进行了增加补充,依据各终端公司项目建设计划和历史采购数据,预计此项目集采周期内,标包1采购金额约为7000万元。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3、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不含采保费。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投标产品单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单件产品计件单位详见各标包明细表。
4、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主要送货地点未川渝地区,个别订单送货至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外地区),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5、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6、质量保证期:验收之日起42个月,或者完成安装调试后36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验收时须执行《终端燃气公司必检物资质量检验手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7最高投标限价
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造价中心出具的控制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7.1、投标人报价有效性的确定
7.2投标人任一项物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投标人在控制价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比率报价(下浮率取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整体下浮率大于等于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投标单价=单项采购控制价*(1-整体下浮率);
投标价=∑(单项采购控制价*(1-整体下浮率));
注:投标单价、投标价计算时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单位为元。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并逐条响应。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
þ信誉承诺函
þ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
þ常设保证金承诺函
þ 最低起订量承诺函
þ 交货时间承诺函
þ代储代销承诺函
*6、财务要求
þ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其余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以后由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需要提供报告的产品包括:
- 招标产品明细中的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全部5种规格型号中,任选3种不同规格型号提供上述报告;
- 招标产品明细中的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全部12种规格型中,任选3种不同规格型号提供上述报告;
- 招标产品明细中的各类型波纹管管件,任选3种不同规格型号提供上述报告。
*3、对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时对应标包中的相关产品在天然气输送工况相关业绩,应提供3份合同或3份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单份合同或单份订单的金额均不得低于30万元,合同(或订单)的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需提供此业绩合同(或订单),人民币合同还需提供此业绩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合同(或订单)无法体现应用于燃气安装工程的,则还需提供说明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资料证明此业绩应用于燃气安装工程。
有效业绩范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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