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2025-2026年度城市燃气、驾驶等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13-FW0303-01
本招标项目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2025-2026年度城市燃气、驾驶等业务外包 已由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2025-2026年度城市燃气、驾驶等业务外包。
2.2 项目背景概况:为确保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城市燃气、驾驶等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驾驶、通气维修、用户管理、燃气业务办理、输配气、生产保障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城市燃气、驾驶等业务服务招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驾驶、通气维修、用户管理、燃气业务办理、输配气、生产保障等业务。
2.3.1本项目业务外包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序号 |
业务类别 |
名称 |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
1 |
驾驶服务业务 |
驾驶 |
1、准时规范高效的提供车辆驾驶服务; 2、严格准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检查,配合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4、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5、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积极参与完成入场培训、日常安全学习、日常培训及应急演练; 6、按要求做好一日三检、回场检验、三交一封等内容,并按要求合理停放; 7、达到五个良好标准,即:保持良好的驾车精神状态、工作中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服务质量好、工作积极主动。 8、甲方可对工作量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9、甲方提供车辆,乙方提供车辆驾驶服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10、乙方应按甲方的日常调派提供驾驶服务,如遇应急抢险、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也必须遵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1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能及时与甲方沟通联络,并提供至少1名项目联络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协调等工作。 1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车容整洁。 13、乙方应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符合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体系,落实组织保障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应急响应程序等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驾驶员入场培训及考核方案、周安全学习、培训、禁酒令、应急演练、车辆卫星定位监控、一日三检、回场检验、三交一封等内容。 |
2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通气维修 |
17、协助甲方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工作。 |
3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燃气业务办理 |
1、根据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及业务流程要求,在健坤城客户服务中心、安居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完成收缴气费、燃气业务办理等工作,在南门收费网点完成收缴气费工作;
17、协助上级完成各类应急演练,危害因素辨识编制工作。
|
4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用户管理 |
2、根据甲方要求建立普表、有线远传表、无线远传表、物联网(NB)表的《用户表具分类管理台账》,包括用户(普通居民、居民地暖、商业、集体、工业)对应的表具型号、表身号、生产厂家、出厂时间、使用年限等; 3、根据甲方派工,完成计量撬装定期巡检工作,对外销用户流量计日均用气量5000m³及以上,每月至少巡检1次;日均用气量5000m³以下,每季度至少巡检1次,并做好《计量设施检查记录》;同时做好计量器具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发现问题积极配合处理; 4、按照甲方要求频次及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有效期进行非居用户计量器具拆卸、送检、检后安装工作,送检及时率应达100%; 5、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每年度到期表具的更换工作及相关资料收集; 6、根据甲方要求,设置客户服务系统气量审核异常判定预警值,并预警情况进行监控、数据分析; 7、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异常量(连续3个月用气量波动较大)、零方量(连续6个月)用户核查工作,建立《气量异常情况核查处置台账》; 8、对于远传气表数据异常用户,通过人工采集的数据与综合情况进行比对核实; 9、协助核实并抽查气量抄录数据,根据甲方业务流程规定进行处置流程初步判断; 10、接受用户气量异常咨询,协助处理用户气表校验工作; 11、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所有工业用户远传计量数据进行每日监控及数据采集; 1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及业务流程要求,跟踪甲方年度、月度安检实施计划的 进度并完善实施台账; 13、负责入户安检相关资料的整理及基础台账的建立; 14、建立隐患跟踪台账,动态更新隐患整改进度,合理安排隐患整改派工; 15、及时下达隐患复检任务,满足隐患销项的用户应及时销项处理; 16、协助完成入户安检抽查工作,及时将入户安检抽查资料录入客户管理系统; 17、负责重点用户的隐患促改跟踪工作; 18、收集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根据甲方要求建立满意度台账; 19、根据甲方安全用气宣传计划,配合执行用气安全宣传; 20、协助开展客户服务中心用餐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21、接受甲方对计量管理、气量抄录、入户安检等业务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
5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输配气 |
1、输气场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按照巡检周期与巡检路线进行岗位交接巡检及当班巡检,8:00—00:00巡检频次为白班每2小时1次,00:00—次日8:00为每4小时1次;当站场运行工况变化较大、存在生产异常报警或检维修作业时,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应加密巡检。 3、每日按要求填写及报送各类报表;按时按要求填写各类技术类、安全类、班组建设类等场站资料。 4、负责场站内流程区域、站控室、工具房、办公区、仪控室区域清洁以及生活区清洁卫生。 5 、日常生产操作必须按照场站管理与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把控现场操作风险。 6、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不得迟延或漏保,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7、 积极配合开展对场站内及场站周边所涉及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工艺活动、周边环境、信息化设备等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8、场站内有检维修工作或其他风险活动时,积极配合公司按要求做好属地监督工作。 9、负责公司4座区域调压柜的周期巡检、报表填写及柜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隐患排查及整改销项工作。 10、完成每月天然气的输配任务。 11、接受公司调度指令,配合生产保障中心、客户中心、公司所辖加气站的临时与计划性减停供气等,并及时上报调控中心。 |
6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生产保障 |
1、负责公司管道及用户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现场处置措施、协调相关用户停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通知恢复用气等工作; 2、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接受公司新建项目的阀井及调压设施投运派工,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公司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完成管道、设施投运工作; 3、负责公司24小时燃气应急抢险轮值; 4、负责管道风险作业、应急抢险的能量隔离执行工作和安全监控工作; 5、接受公司方值班工作安排,积极处理日常报修工作;
7、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接受公司维修派工,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公司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完成户外管道、设施维修、微小漏气处理工作; 8、项目前期勘察配合工程项目部进行管位确认; 9、配合公司对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附件校检; 10、 积极配合开展对管道及管道周边所涉及的各类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1、办公室日常事务。 12、物资设备的收发与验收、库存管理、库房维护、单据管理、数据分析与报告、库房其他临时性工作; 13、日常抢维修工作资料收集、归纳、整理,五型班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 15、督办工作上报; 16、公司食堂的管理工作。 |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624.84万元 (þ 含税 ,税率暂定 6 % );具体每部分业务内容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情况如下:
1驾驶服务业务:
业务类别 |
车辆台数(台) |
单价投标限价 元/年/台 |
服务期限(年) |
控制价总价(元/年) |
驾驶服务 |
7 |
120000.00 |
1 |
840000.00 |
2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业务类别/名称 |
计量 |
单价(元) |
工作量 |
服务期限(年) |
控制价总价(元/年) |
|
单位 |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通气维修 |
元/年/人 |
76800.00 |
6 |
1 |
460800.00 |
燃气业务办理 |
元/年/人 |
76800.00 |
13 |
1 |
998400.00 |
|
用户管理 |
元/年/人 |
76800.00 |
13 |
1 |
998400.00 |
|
合计 |
|
32 |
|
2457600.00 |
3 输配气服务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限价(元/年. 岗) |
服务期限(年) |
控制总价(元/年) |
输配气 |
23 |
79200.00 |
1 |
1821600.00 |
4生产保障工作服务
业务类别/名称 |
计量 |
单价(元) |
年工作量 |
服务期限(年) |
控制价总价(元/年) |
||
单位 |
|||||||
城市燃气服务等业务 |
生产保障工作 |
管道维修、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现场安全监护 |
元/次 |
500.00 |
420 |
1 |
210000.00 |
协助安全附件校检 |
元/次 |
20.00 |
2600 |
1 |
52000.00 |
||
应急抢险轮值 |
元/次/岗 |
110.00 |
3240 |
1 |
356400.00 |
||
风险作业的隔离执行 |
元/次 |
600.00 |
140 |
1 |
84000.00 |
||
项目勘察现场管道定位 |
元/次 |
100.00 |
96 |
1 |
9600.00 |
||
新建项目阀井调压设施通气 |
元/次 |
400.00 |
68 |
1 |
27200.00 |
||
库房管理 |
元/月/岗 |
6500.00 |
36 |
1 |
234000.00 |
||
资料管理 |
元/月/岗 |
6500.00 |
24 |
1 |
156000.00 |
||
合计 |
/ |
|
/ |
1129200.00 |
2.5 服务地点: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所属的遂宁市区域。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如遇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的上级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通气维修、用户管理、燃气业务办理等业务另行招标,则该部分业务服务期至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类业务招标结果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签订新的合同生效之日前一日为止。
2.7 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为3名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1-2名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无投标人符合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理由,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方可进入详细评审,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应否决所有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 或 转包/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无要求
*4.人员资格及要求:
4.1项目经理:至少1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本项目类似劳务服务业绩。类似项目:城市燃气或驾驶业务外包。业绩证明方式:合同文件中有约定或者甲方盖章认可的证明资料。
4.2安全负责人:至少一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
4.3项目经理与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可相互兼任,但不能兼任操作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及简历供招标人审核。且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从事场站输配气人员:最大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需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从事设备维护保养的人员:最大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上岗经过入场培训且通过考核测试。存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场站需配置至少2名取得R1证的操作工,存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场站需配置至少2名取得R2证的操作工。
从事驾驶服务工作人员:年龄应在24周岁至45周岁之间(岗位熟练工,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无毒驾、无犯罪记录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5岁),具有B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并符合所驾车辆响应准驾等级。
其他服务人员:最大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协调、语言、书面表达能力。
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需到位,并具备开始服务的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5.机具设备要求:无要求
*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城市燃气或驾驶业务外包,业绩证明材料:业务外包合同扫描件或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文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