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6年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办理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4-XJT12-FK216-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负责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有建设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及政府供地文件,宗地矢量落宗,编制宗地地籍调查表及宗地图,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申请表及询问笔录,代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及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办理不动产权证。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2.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2个县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工程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和办理不动产登记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行政许可决定汇总清单(至少包括行政许可决定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号及日期、地貌描述)。
(2)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扫描件。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10人。其中技术人员至少5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外业调查人员至少5人。
资料提供形式:
(1)人员岗位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证书扫描件和人员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提供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GPS至少6台、外业调查车辆至少2台。
资料提供形式:
GPS提供购买发票,提供外业调查车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或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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