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6-FW30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 “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二采油厂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社服力量业务外包项目,所在区域:第二采油厂西峰、庆城、华池、环县油区境内。
服务业务范围:第二采油厂涉及油区巡护、重点部位守卫、涉油案件问题处置等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工作。
业务外包规模:年度油区内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工作业务外包规模为14个车组(14个车、42人),年预计费用387.24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如下:
序号 |
业务类型 |
外包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油区生产区域巡护 |
对承包区域内油(气)生产区域进行巡护,防止发生人为破坏、盗油事件、自然损坏,以及由此引发的生产、安全和污染事故。 |
防偷盗、防破坏、防侵占、防抢劫、防污染、防止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
2 |
油气生产附属设施 |
对油(气)生产附属设施及数字化监护设施等看护守卫,确保附属设施运行正常。 |
附属设施运行正常,无占压 |
3 |
管线保卫 |
及时排查发现并配合取缔油(气)生产区域出现的非法收油、炼油窝点,杜绝管线占压的发生。 |
|
4 |
施工监护 |
按照规定程序对油(气)生产现场各类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杜绝因第三方施工造成管线或光缆破损事件。 |
无施工破坏 |
5 |
信息反馈与突发性事件处置 |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2、及时反馈巡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信息。在管线发生偷盗、破坏、损毁、火灾、爆炸、污染等突发性事件时,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并配合甲方紧急抢险、现场保护、警戒、案件协办等工作。 |
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突发性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
2.3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续签合同;同时退出第二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二采油厂类似业务:
(1)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
(2)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3起以上或盗卖油气产品涉案人员5人次以上的。
(3)承包商在油田范围内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5起的。
(4)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一般环境事件,给所服务油田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违反油田公司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6)发生到所服务二级单位非正常上访,一次超过10人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人次,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到油田公司5人以上集体访,或个体到油田公司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影响油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7)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发生泄漏油田商业秘密事件,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9)因劳动争议、治安管理、队伍稳定等问题连带二级单位,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0)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
(11)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识别培训、岗位培训、法制教育等培训工作普遍不落实的。
2.4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为2024年12月10日长庆油田公司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保卫部)发布的《关于发布长输管线巡护服务业务承包商资源库的通知》或《关于发布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守卫服务业务承包商资源库的通知》所确定的入围服务商,(详见附件)。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投标人须满足投标标段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需具备相应管理岗位知识、技能,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输油管线巡护或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守卫工作1年以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队长不少于1人,班长不少于2人;性别:男,年龄18-45周岁。(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含养老)缴费证明、学历证)
已中标其他油田单位油气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招标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队长、班长参与第二采油厂项目投标。
项目经理、队长、班长费用包含在管理费中,项目经理不占业务外包从业人员配置指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队长、班长等现场从业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为本招标项目的评审条件,纳入评审体系参与评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资料。从业队员和驾驶员投标时资格、数量不做要求,开展服务时按要求配齐。但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做出“若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的承诺。
3.4 车辆配置及数量:配皮卡车14台,配属车型为四驱皮卡车,车况良好,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车辆全部配备车载GPS并上线监控。车辆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扫描件相关证明资料(照片应能明显区分不同的车辆,应与所报车辆一致);车辆如为非自有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已中标其他项目车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车辆配置中,驾驶员费用包含在机械租赁费用中,因此驾驶员不占业务外包从业人员配置指标。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要求:承诺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项目需求投入安全费用,配备具有资格的安全监督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安全措施。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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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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