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4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物联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221-GC0115-01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4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物联网) 己由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四川省泸州市、自贡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蜀南气矿2024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项目,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升级物联网网关369台;2)新建泸州作业区物联网管理系统1套,站场物联网智能应用19座等。包括作业区物联网系统、物联网智能应用、物联网网关升级等物联网数据录入、施工、调试、设备、材料。工程量为初步设计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工程施工图0版(工程开工前予以下发)为准。
项目估算金额:360万元。
2.3计划工期
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0天内。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蜀南气矿2024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项目,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升级物联网网关369台;2)新建泸州作业区物联网管理系统1套,站场物联网智能应用19座等。包括作业区物联网系统、物联网智能应用、物联网网关升级等物联网数据录入、施工、调试、设备、材料。工程量为初步设计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工程施工图0版(工程开工前予以下发)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蜀南气矿2024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相应的各项取费,为全费用单价。
投标报价以整体下浮百分比的方式报送,下浮百分比必须大于0,下浮百分比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例如:5%,8.7%,……),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关于企业资质资格信息的截图。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4人员资格和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自动化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3证)。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拟在中标后派驻的工程项目人员不少于1个项目组所需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配置齐全职责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中标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人员资质要求不变)报招标人审查,若审查不合格,则取消中标资格。
*5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内容包含物联网项目或自控建设项目或电子与智能化项目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完工投运的资料。【合同复印件、完工交接(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业绩所需要求的,应提供设计文件或业主证明进行补充佐证】。
*6财务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1-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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