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轮古462井等4个项目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W01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生产需求,预探井轮古462井、轮古475井,评价井轮古461井、轮古521井需开展单井集输工程勘察设计,保障4口井顺利实施。
2.2招标范围:
1.开展轮古462井、轮古475井、轮古461井、轮古521井等4口井集输工程勘察设计。
2.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3.具体设计内容以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设计委托书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各单井集输工程勘察设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新疆巴州轮台县境内、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还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方面的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用框架合同委托的项目需提供对应的委托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