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生产生活基地零星维护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8-GC23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生产生活基地零星维护维修工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宁夏第三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生产生活基地及驻勤点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生产保障大队生产生活基地零星维护维修,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志丹县、定边县、宁夏盐池县、银川市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服务区域地形复杂。主要工程量为:大水坑再制造中心维护维修、器材供应站维护维修、各执勤驻点维护维修、顺宁基地院内维护维修、河东基地院内铁艺围墙更换,部分砖混围墙修复150m、银川开发区房屋维护维修、银川展览馆室内维护维修、银川13号公寓楼室内卫生间维护维修,配套土建建构筑物拆除等以及其它建筑类维护改造工程。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5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预算255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需要一名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生产保障大队生产生活基地零星维护维修 |
施工内容:
7、更换大门。 二、器材供应站维护维修 1、库区裸露红土地面太阳山石子硬化。 2、拆除旧围墙、新建围墙,部分围墙加固。 3、库房外墙、料棚外墙封闭,新做大门、窗户。 4、库房制作2层平台。 5、路面水泥硬化,场地平整。 三、基地院内维护维修
四、各驻点维护维修
五、河东基地院内铁艺围墙更换,部分砖混围墙修复。 六、银川开发区房屋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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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作量,存在零星且即发性多,区域分散导致工作地点不能准确预估的实际情况,部分只包含工作内容,未明确工作量。(2)若建设方案、抢修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工程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方案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3)本次招标为预估投资金额,招标人不对工程量做任何承诺,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5 招标范围
房屋建筑、设备基础、场地平整、混凝土地坪、地面铺砖、卫浴、五金、水窖、菜窖、生活及体育场所设施配套、场地平整、砖砌围墙(铁艺围栏)、铁丝网围墙(土墙)、铁艺大门、配套拆除等其它建筑类维修改造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建设方案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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