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试油、备压、修井、特色辅助业务项目集中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ZY25-XJY05-FK011-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试油、备压、修井、特色辅助业务项目集中入围招标项目
2.2预算金额: 预估总金额:15230万元。R不含税 £含税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根据生产需要,对新疆油田区域内、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服务区域内试油、水平井备压储液、修井作业辅助、井下特色作业辅助业务公开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4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区域内、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服务区域等甲方制定服务区域。
2.5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6价格(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费用测算依据详见附件。
2.7 标段(标包)划分: £否 R是 标段划分数量: 4个 。
2.8标段一: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年试油辅助业务服务。
项目内容: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依据生产需要,公开招标油气井试油辅助业务服务(共计6支试油队伍)。招标方提供试油工程技术管理、班长(司钻)等关键核心岗位人员;投标方需提供非关键岗位人员,以及试油所需修井机(不低于XJ350)1台/队、发电机(不低于120KW)1台/队、分离器(不低于6.3Mpa)1台/队、双闸板防喷器(不低于 2FZ18-35)1台/队、防喷器控制装置1台/3队,以满足现场试油(含排采作业、复杂井维修、特车服务、措施作业)作业需求,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地点:准东采油厂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服务区域。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预算金额:4200万元。
2.9标段二: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年水平井备压储液技术合作。
项目内容: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水平井备压储液技术合作(水平井备压储液柔性罐),设备方面:甲方提供柔性罐4台,乙方提供柔性罐14台;人员方面:甲方提供管理、安全、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28人,投标人提供现场作业人员30人,以满足现场实际完成工作任务(含人员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服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地点:准东采油厂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服务区域。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预算金额:930万元。
2.10标段三: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修井作业辅助服务。
项目内容:依据生产需要,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新疆石油管理局服务区域内修井作业辅助业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班长(司钻)等关键核心岗位人员;投标方需提供5-8支修井作业辅助服务的非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施工所需修井机(或21MPa带压作业装置)1台/队、防喷器1台/队等常用设备设施,以满足现场修井作业需求,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地点:甲方制定服务区域。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预算金额:4600万元。
2.11标段四:工程技术公司2025年井下特色作业辅助服务。
项目内容:工程技术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新疆石油管理局服务区域内带压、连续油管、储层解堵、封井、疑难复杂修井、增能注水、调剖等井下特色作业辅助业务公开招标,招标方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班长(司钻)等关键核心岗位人员;投标方需提供非关键岗位人员,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所辖区域、新疆石油管理局服务区域。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预算金额:5500万元。
2.12.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投标报价,数量不限。标段三与标段四投标人不允许同时中标,最多中标1个标段。中标人放弃的标段由顺序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递补,且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年试油辅助业务服务项目:
3.1.1 人员要求:
(1)3名特种作业操作证(司钻作业)持证人员;
(2)9名井控培训合格持证人员;
(3)3名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指挥证(项目代码为Q1)人员;
(4)2名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人员;
(5)9名硫化氢培训合格持证人员;
(6)2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
(7)2名压力容器操作证人员(R1);
(8)3名高处作业证人员;
(9)所有人员均需取得有效HSE证,乙方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集团公司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合格证。
(10)单支试油队人员至少10人从事石油工程类(钻井、试油、井下作业)井筒作业相关工作经历6个月以上,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1.2队伍要求:投标人至少满足3支队伍人员配备,单队配备岗位员工应不少于16人。
3.1.3设备要求:
3.1.3.1 修井机型号不低于XJ350型号。
3.1.3.2投标人至少满足3支队伍配备修井机及配套设备,单队包括但不限于修井机(不低于XJ350)1台/队、发电机(不低于120KW)1台/队、分离器(不低于6.3Mpa)1个/队、 双闸板防喷器(不低于2FZ18-35)1台/队、防喷器控制装置1台/队(注: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3.1.4业绩要求:2022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油田技术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结算发票等内容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及业绩汇总表)。
3.2标段二: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年水平井备压储液技术合作项目:
3.2.1人员要求:
(1)所有人员均需取得有效的HSE证;
(2)9名持有有效井下作业井控证人员;
(3)6名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指挥证(项目代码为Q1)人员;
(4)3名低压电工、3名高压电工持证人员;
(5)1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健康证明及近1年社保证明。
3.2.2设备要求:
3.2.2.1单台210方柔性罐如下:外形尺寸(长×宽×高): 13m×2.8m×9.8m(带泵),折叠后高度≤3.0m,质量≤27T(带泵);柔性囊:圆柱部分直径为2.65m,使用高度≥9.8m,柔性囊厚度≥1.5mm;泵功率≥18.5KW。所有设备需提供设备铭牌照片、采购发票及相关检测合格证明。
3.2.2.2投标人需提供14台自有柔性罐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合同或发票)。
3.2.3业绩要求:2022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油田技术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结算发票等内容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及业绩汇总表)。
3.3标段三: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修井作业辅助服务项目:
3.3.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生产生活基地,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投标人资产要求、设备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3.3.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证、HSE证;
(3)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证、HSE证;
(4)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井控证、HSE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石油工程类);
(6)小修单队全员持有HSE 证,单队至少8人从事石油工程类井筒作业相关工作经历6个月以上。
3.3.3: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满足配备修井机(或21MPa带压作业装置)1台/队、防喷器1台/队等常用设备设施(注: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3.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三年(2022-2024年)的油田修井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结算发票等内容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及业绩汇总表)。
3.4标段四:工程技术公司2025年井下特色作业辅助服务项目:
3.4.1投标人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为井下作业。
3.4.2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证、HSE证;
(3)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证、HSE证;
(4)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井控证、HSE证;
(5)现场施工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同等学力,年龄≤35周岁(工作满3年的油田井下作业熟练工可放宽年龄限制至≤45岁,初中及以上同等学力)且身体健康能够从事一线艰苦重体力劳动,提供近一年的健康体检报告。(甲方免费提供辅助人员上岗期间的住宿、部分劳保和必要的能力提升培训)。
3.4.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井下作业辅助业务项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结算发票等内容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及业绩汇总表)。
3.5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纳入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不合格承包商库或黑名单,或虽然被纳入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不合格承包商库或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9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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