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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天然气总厂和田分厂2025-2026年保洁服务(三次)

塔西南天然气总厂和田分厂2025-2026年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ZY25-XJF06-FK00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西南天然气总厂和田分厂位于新疆和田市墨玉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距和田市约280km,无社会依托,自然环境恶劣,常年风沙肆虐。为保证生产、生活环境整洁,需要专业的管理公司提供保洁(清沙)后勤服务。。

2.2招标范围:1.承担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和田分厂所属区域油气生产装置(含厂房、高含硫化氢场所)、生活公寓围墙内地面卫生(不含楼内、屋内卫生)、道路清沙、垃圾清运和分类掩埋等工作。具体包括:(1)和田分厂所属油气生产装置(含厂房、高含硫化氢场所)、110kV变电站、水源井、水源站等区域内地面卫生、油漆修补、小范围地面修补(换砖)等工作;(2)和田分厂内管线、手动阀门、静设备表面清洁工作;(3)负责和田分厂厂区内办公区域卫生保洁、生活公寓围墙内的地面卫生;(4)和田分厂所属道路路面清沙工作(不含沙漠公路);(5)生产区域内固废垃圾的清理、转运和分类掩埋工作;(6)生活类垃圾集中存放点垃圾的清理、转运、分类以及掩埋工作;(7)垃圾场内部清理,池内清沙、异物清理、所有垃圾存放处的垃圾消毒、灭虫等;(8)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易耗品及工器具由乙方自行提供。(9)配合甲方迎接地方政府对本项目内涉及的卫生、安全环保检查等,并协助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2.3服务/工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和田分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关键岗位人员2人,应取得相应资格证,必须满足至少1人在岗(需取得硫化氢证),人均在岗时间不少于2/3。

序号

岗位

证件要求

数量要求

1

项目经理

专业机构下发的HSE培训合格证其他权威机构的等效认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书,包括以下任意一种: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

(2)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同类HSE资格证;

(3)国际通行的HSE认证(如NEBOSH、OSHA)。

1

2

项目副经理兼安全负责人

专业机构下发的HSE培训合格证其他权威机构的等效认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书,包括以下任意一种: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

(2)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同类HSE资格证;

(3)国际通行的HSE认证(如NEBOSH、OSHA)。

1

合计

2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工作简历、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上岗前取得相应证书承诺,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施设备完整性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3.1投标人需承诺由乙方配备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工器具及零星耗材,其状态、数量必须满足日常工作所需。

3.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所需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1台、清沙车1台。

资料提供:①车辆清单;②车辆照片、铭牌(设备参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③出具《工器具及耗材配置承诺》 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设施设备完整性管理规定,并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车辆合法使用承诺》承诺所提供的车辆为投标人自有或合法租赁,车辆来源合法,无任何产权纠纷或经济纠纷,承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油气场站保洁项目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项合同提供一张及以上完整业务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需对自身资产情况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现场查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6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有得分且得分率低于60%的。

(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正在调查或处理的。

(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9)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10)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

(11)承包商队伍安全生产记分6分及以上,或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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