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减氧增能吞吐增产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0805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解决原油胶质含量高、近井地带堵塞、采出程度低等问题,计划开展空气减氧增能吞吐工艺技术试验5口井,利用氮气和微生物菌剂共同作用解除有机堵塞、提升近井地带能量及返排率,从而实现提升油井产能的目的。费用来源于2025年度预算汇总表(专项费用)。需要由投标人提供氮气和微生物菌剂、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并按单井方案设计完成现场注入施工。
2.2 招标范围:根据项目计划要求及工作量安排,需要实施5口井(暂定)空气减氧增能吞吐增产施工,提供氮气和微生物菌剂、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并按单井方案设计完成现场注入施工,在不动管柱的情况下,利用泵车将氮气和微生物菌剂注入地下。通过氮气和微生物菌剂共同作用解除有机堵塞、提升近井地带能量及返排率,从而实现提升油井产能的目的。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42.5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空气减氧增能吞吐增产。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套施工设备(包括制氮注入设备1组(氮气纯度≥95%、注入气量≥1000方/小时)、泵车1台(400型及以上)、罐车2台(15T及以上));1、自有设备的,需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2、国有企业的,可提供包含相关设备的资产清单(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3、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现场操作人员5人(均需具备有效的井控证);需提供操作人员井控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2025年3月份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的2025年度意外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且负责人至少具有石油类专业本科学历或石油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相关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2025年度意外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须承诺:(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2)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4)若本项目涉及在甲方属地范围内开展风险作业的,乙方应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监控设备,并将监控设备联入甲方数智指挥中心进行远程监督,否则不得开展现场施工。(5)乙方进入甲方属地后,应严格执行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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