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迪那开发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技术服务
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0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担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不动产证登记证办理。
2.2招标范围:负责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所有建设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及政府供地文件,宗地矢量落宗,编制宗地地籍调查表及宗地图,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申请表及询问笔录,代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及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办理不动产权证。
2.3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
2.5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该人员须具备测绘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9人。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注明学历、职称);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2)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带网址)。
3.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工程项目(经地方政府批准实施)不动产登记服务的相关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至少包含服务时间、作业内容等);(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业绩的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GPS设备至少6台、外业调查车辆至少2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购买GPS的发票,(2)提供外业调查车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或车辆租赁合同。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