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院 2025-2027年科研物资公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TJ03-FW0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2025-2027年科研物资公路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化院 2025-2027年科研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化院 2025-2027年科研物资公路运输服务。运输品种:科研物资、危险化学品、普通化学品、科研用油料、物料、设备等。
2.2招标范围:2025-2027年科研物资公路运输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最终根据用户需求,根据石化院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科研物资公路运输。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货物运输车辆保险的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运输能力和经验(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年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显示合同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为准www.gsxt.gov.cn,并提供网站截图);(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网站截图);(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没有违约和不良行为记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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