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2集气站防爆电气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7-FW130
本招标项目 保2集气站防爆电气隐患治理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计划在2025年对忻州采气管理区保2集气站防爆电气隐患问题治理整改,并且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保2集气站防爆电气隐患整改后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设备质量及安装符合性专业检查,确保问题有效整改,符合防爆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对忻州采气管理区保2集气站开展防爆电气问题的整改服务,包括对损坏、故障或失效的防爆电气进行维修、更换和安装,对不符合标准的防爆电气连接部分进行维修、更换,使设备符合电气防爆国家标准及安全规范的要求,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保2集气站防爆电气隐患整改后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设备质量及安装符合性专业检查,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防爆电气的安装或隐患治理或修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3人员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备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至少4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拟派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防爆电气作业操作证)。提供人员清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安全负责人及其他拟派服务人员提供身份证及对应证件。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若无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应以自有施工队伍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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