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5-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22-FK031-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2027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548.4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采购内容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服务内容: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含公司机关)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和丰县等区域内加油(气)站提供安保服务,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签之日起至为期2年的安保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地点:托里县、沙湾市。
2.5预算金额:548.4万元;含税。
2.6最高限价:目标站:12000元/站;乡村站7000元/站;沙湾沙北区加油站8500元/站。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选择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顺序按第一、第二标段顺序进行,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
标段一:
服务内容: 塔城分公司2025-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托里片区标段。
服务地点: 托里县区域内加油(气)站。
价格(预算/最高限价): 按目标、乡村单站(元/站/月(含税))设置最高限价,实行单站保安费用包干承包,估算金额199.2万元。
标段二:
服务内容: 塔城分公司2025-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沙湾片区标段 。
服务地点: 沙湾市区域内加油(气)站。
价格(预算/最高限价): 按目标、乡村单站(元/站/月(含税))设置最高限价,实行单站保安费用包干承包,估算金额349.2万元/年(高速公路加油站为乡村站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的,须承诺中标后依法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保安服务业绩1项(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否则一律不予认可(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 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高清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上岗安保人员应身体健康,须同时具备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投标人须承诺:每个公司及加油(气)站配备的保安服务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当地政府等部门对保安人数的要求,上岗保安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保安55岁以下),并且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需对上岗保安人员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等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必须合法,真实就行,咨询第三方)。
3.9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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