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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NB-2025-ZJY-FR-0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招标人为 钻井液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西南油气田常规致密气区块加快推进开发,长城钻探西南事业部抓住时机,积极开拓该区块技术服务市场,推进钻井液-清洁化一体化技术服务;深层页岩气的泸州、长宁市场也在积极开拓清洁化生产的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为保障川渝地区油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落实公司加快一体化市场开发的整体部署,拟由钻井液公司开展2025年川渝地区油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服务项目外委工作。

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钻井作业平台油基泥浆钻井过程中产生油基岩屑、混浆等含矿物油钻井废弃物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川渝地区现场实际生产工作需求,提供含油废弃物转运、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设备、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含司机、服务车辆维修保养与配件更换)等技术服务。提供具备资质的车辆、人员、技术和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等。并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类外协问题。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有效期结束前,新开的单井或平台井的服务周期延长至施工结束为止。

预估工作量:川渝区块预计处理13口井

预估金额:不含税 1209.06 万元,税率 6 %,含税 1281.6036 万元

服务标准: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但不限以下质量标准,若下列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77-2010)《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 0276-2015)《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2018)《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1 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3 年第 2 号)《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SY/T6524-2017)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钻井作业平台油基泥浆钻井过程中产生油基岩屑、混浆等含矿物油钻井废弃物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川渝地区现场实际生产工作需求,提供含油废弃物转运、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设备、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含司机、服务车辆维修保养与配件更换)等技术服务。提供具备资质的车辆、人员、技术和油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等。并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类外协问题。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

R不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NB-2025-ZJY-FR-00004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行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明确国家强制性许可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R否;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1.含油废弃物转运如果不分包需具有3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如果含油废弃物转运分包,需提供分包商3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2.具有排污许可证。3.必须取得具有地方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072-001-08)。

4.其他资质:

(二)相关业绩及客户评价

1.须提供(1)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含油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三)有效性

参与投标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四)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六)质量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HSE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八)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九)财务状况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另投标人(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十)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十一)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二)分包

分包要求:

R允许分包

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转运含油钻井废弃物

分包商资格要求:具有3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十三)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十四)投标人履约承诺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十五)履约保证金提交承诺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是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履约保证金要求:

R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十六)人员要求

需要提供运输驾驶员至少1人,押运员至少1人,驾驶员需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要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自有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2025年1月至3月社保证明。如转运外包,需提供外包合同及1名运输驾驶员和1名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书。

(十七)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处置工艺所需的设备设施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贮存车间、热解析设备或焚烧设备、尾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及照片、照片及设备设施发票。

(十八)技术要求

1.对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的转运、贮存、处置负责全程管理、监督,并制定相应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投标人开始施工前需购置环境责任保险。    2.招标人在钻井平台将油基岩屑、混浆等含矿物油废物交付乙方后,在运输途中不得散落、不得渗漏,建立车辆管理信息、转运台账;运输含矿物油废物应当根据其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且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对运输车辆实行GPS全程跟踪或人员随车押运,确保运输过程可控;运输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具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3.含矿物油废物的转运、贮存、处置过程应建立相应台账记录,并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投标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器具进行称重,称重的计量器具须在检定有效期内,检定机构必须为省一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周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统一转移联单,转运量必须准确填报,转运离开钻井作业现场前必须由现场监督、钻井队现场负责人、现场泥浆工程师、岩屑拉运司机签字确认。    5.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做好防渗、防火及标志标识,转入及转出贮存场所必须进行准确计量,含矿物油废物由井场转入至贮存场所、由贮存场所转出至处理地点,重量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6‰。误差超过6‰的,投标人必须立即组织校准计量器具,以复核后的重量为准。6.投标人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含矿物油废物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无害化处理后的含矿物油废物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7.投标人自行办理含矿物油废物拉运及处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处理后应提供已妥善处理相关合格手续;8.投标人建立由专人负责的监督管理小组,并针对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问题负责。9.投标人对含矿物油废物运输、贮存、处置期间发生工作量失实、交通事故、环境事件、处置后产物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投标人需按照技术标准提供承诺书)

(十九)其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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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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