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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2025年管道区段长及巡护业务外包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2025年管道区段长及巡护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ZY25-XN533-FW082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2025年管道区段长及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2025年管道区段长及巡护业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按照西南管道公司《管道巡护管理程序》要求,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所辖管道区段长及巡护业务进行外包,保证招标人油气管输主营业务的安全平稳健康发展。负责辖区管道巡护及管道保护工作(管道相关参数收集、整理、记录、宣传、监护、分析、汇报,参与管道第三方施工交叉事件处理及监护,并根据要求做好管道周边阀室、附属设施、大型跨越、打孔盗油重点部位、高后果区、隧道、地灾风险点及管道伴行光缆等的管道巡护服务工作)。具体要求根据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3 招标范围:第一部分:对兰成渝输油分公司2214.867公里(其中174.282公里并行管道,不进行重复计算,后期如因巡护工作量变化,按照实际巡护公里数计算)管道以及管道周边阀室、附属设施、大型跨越、打孔盗油重点部位、高后果区、隧道、第三方施工、地灾风险点及管道伴行光缆等的管道巡护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兰成渝分公司2025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内容及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对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所辖7个作业区内929.25公里(其中输油管道公里340公里、输气管道589.25公里,后期如因巡护工作量变化,按照实际巡护公里数计算)管道专职区段长操作工业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3:《兰成渝分公司2025年专职区段长业务外包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工作划分

名称

输送介质

所属

作业区

拟业务外包管道长度(公里)

需求时间

备注

第一部分

管道巡护业务外包

原油

广元

作业区

479.454

2025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

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成品油

天然气

成品油

绵阳

作业区

431.997

原油

成品油

内江

作业区

297.731

天然气

199.25

成品油

成都

作业区

250.647

原油

天然气

元坝

作业区

177.827

天然气

南充

作业区

166.361

天然气

达州

作业区

211.6

第二部分

专职区段长业务外包

成品油

成都

作业区

80

2025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

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原油

成品油

绵阳

作业区

160

原油

成品油

内江

作业区

80

天然气

199.25

成品油

广元

作业区

20

原油

天然气

60

天然气

元坝

作业区

90

天然气

南充

作业区

90

天然气

达州

作业区

150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控制价:2199.2749万元(不含税)/12个月,超过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第一部分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402.7549万元(不含税)/12个月(后期如因巡护工作量变化,按照实际巡护公里数据实结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HSE费用、工器具费用、通讯费、巡护车辆费用、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部分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796.52万元(不含税)/12个月(后期如因巡护工作量变化,按照实际巡护公里数据实结算;其中暂估价75.85万元(不含税)/12个月,据实结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HSE费用、工器具费用、通讯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暂估费用包括差旅费等不能准确事前预估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据实结算。

2.7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若合同签订日期晚于2025年6月1日,则以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从第二年起,合同签订前由招标人对上一年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评,合格方能签订合同。外包业务若发生增减,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业务量据实结算。

2.8付款方式: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的外包服务费用以银行汇款方式按月支付。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验收。招标人在每月5日前,对投标人上月度业务外包服务完成情况,按照附件《兰成渝分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全额支付费用;得分等于或低于95分为服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立即整改,投标人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整改要求。等于或低于95分的每一分扣除乙方当月业务外包费用总额2%;如投标人月度服务考核连续三次等于或低于80分,一次等于或低于75分,招标人有权终止该服务项目,由投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在投标人的月度工作均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付款资料后10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当期款项(迟延开票的,支付时间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部分投标或者未划分部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工作等,系基于投标人履行本项目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投标人人员与招标人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招标人在任何意义上均非投标人人员之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投标人人员亦非招标人员工、劳务人员或投标人派遣到招标人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招标人因出于对外包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和便利投标人人员实施本服务之目的而向投标人人员提供的出入证、工牌等相关证件及工作服等物品,以及投标人人员着装等,都不代表投标人人员与招标人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项目经理:2人,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年及以上管道业务外包管理经验,须提供身份证、合同(有项目经理姓名及签署日期页)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要求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服务团队:投标人应在人员设置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长输油气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要签署承诺函,承诺所提供人员已知晓其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用工关系。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4. 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4)、(5)投标人提供承诺。

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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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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