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仑集团农业分公司大豆浸油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FWGK52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为2024年昆仑集团农业分公司大豆浸油加工(二次)服务招标,权利和义务由“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计划落实证明,最高限价表制定,履行合同等。此项目属于非法定必招项目,因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止,缩短至10-15天。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最终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投标人自提加工原材料(农场自有大豆)。原材料(大豆)必须经过清粮、色选等处理,且浸出大豆油经过脱水、脱胶、脱脂后,达到国家标准GB/T1535-2017,产出的大豆油要定量灌装、装箱。出精油率达到15.5%(含)以上;副产品豆粕产出率达到66%(如出油率增加副产品随之相应减少,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出油率),副产品豆脐产出率达到2%,副产品豆皮产出率达到7%,精炼油损耗(包含水分、皂角等)不超过8%,杂质(包含异色粒、筛下粉、土皮土脐等)不高于1.5%。
2.2 招标范围:本次为2024年昆仑集团农业分公司大豆浸油加工(二次)服务招标,权利和义务由“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计划落实证明,最高限价表制定,履行合同等。此项目属于非法定必招项目,因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止,缩短至10-15天。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最终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投标人自提加工原材料(农场自有大豆)。原材料(大豆)必须经过清粮、色选等处理,且浸出大豆油经过脱水、脱胶、脱脂后,达到国家标准GB/T1535-2017,产出的大豆油要定量灌装、装箱。出精油率达到15.5%(含)以上;副产品豆粕产出率达到66%(如出油率增加副产品随之相应减少,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出油率),副产品豆脐产出率达到2%,副产品豆皮产出率达到7%,精炼油损耗(包含水分、皂角等)不超过8%,杂质(包含异色粒、筛下粉、土皮土脐等)不高于1.5%。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65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年昆仑集团农业分公司大豆浸油加工(二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原件扫描件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且食品生产许可证上食品类别包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上类别名称包含食用植物油,品种明细包含食用植物油(大豆油)。
3.4 投标人须承诺:在加工期间到指定地点自提拉运加工原材料(农业分公司自有大豆)。
3.5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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