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乘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W019-FW019-00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乘用车租赁项目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服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北京市、天津市、广州市、上海市、西安市和沈阳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提供经营性乘用车租赁服务。新增国家管网和数值研究院等甲方单位乘用车服务,为能够满足新增市场需要进行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开展合作。
2.3项目履约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5日,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用车数量及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4预算金额:465万元(含税)。
2.5招标内容国内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司,为中石油有关单位在北京市、天津市、广州市、上海市、西安市和沈阳市等六个地区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19台,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车辆租赁服务(税率13%)(不含驾驶员服务),提供提供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 租赁设备要求: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且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50台。车辆购置年限为2年内,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024 年12月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6 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3.7 信誉要求: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如未提供截图,投标将被否决
3.7.1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③自2023年1月1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7.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查询结果为准。
3.7.3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3年1月1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应信息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
3.8其他要求:
3.8.1需承诺招标人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并进行联网,每台车均须提供GPS系统安装证明,招标人能够实时监控(提供监控平台网址)。
3.8.2需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车辆牌照。
3.8.3需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北京服务地区车辆提供车辆维修保养及应急服务。
3.8.4需提供车辆清单,清单中注明车辆交付时间及数量。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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