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院 员工健康体检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TJ03-FW0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员工健康体检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员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员工体检服务,本次为3年(36个月)框架采购,石油化工研究院企业员工约500人左右,原则上每人每年体检1次。按照实际参加体检人数,结算体检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招标人员工提供3年(36个月)的体检服务。
2.4服务地点:中国北京市。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明确包含“健康体检”服务类别(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至少5个体检服务的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影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保证材料真实性,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资不抵债、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投标人可以代表本集团(品牌/平台)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否决投标的条款。
(2)投标人需提供组织关系说明,说明自身与所代表品牌/集团公司的所属关系,说明其财务是否独立结算,与集团是否是同一法人代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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