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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充电站EPC一体化 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格入围

招标公告

2025年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充电站EPC一体化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格入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充电站EPC一体化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格入围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所属分公司油库、加油站及站内站外充电站项目所在地。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公司充(换)电站建设规划,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优化选商用商,拟对公司充电站EPC一体化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格入围招标。本次招标确定资格入围单位后,辽宁销售所属相关单位按照建设项目需求及公司招采规定通过谈判、或库内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并与入围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2.3计划工期:

单站总工期不超过7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电方案审批,供电方案通过后40天内完成送电。);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1标段。本次招标拟入围10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承诺工作量和合同额,过程中个别站点选取会出现调整的可能,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当有效投标人数大于或等于12家时,入围数量10家。当有效投标人数N(N<12家)时,中标为N-2家,以此类推,有效投标人不足5家,流标;

2.5招标范围:

2025年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充电站EPC一体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电方案设计与报批等相关手续办理;充电场站整体设计;高压供电线路及附件安装,预装式箱式变电站(包括箱体、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计量箱、以及其他配件等)安装、电力布线、基础等施工,完成与充电桩设备(在充电桩设备厂商指导下)的接驳;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除外)、管理及配合调试;办理用电手续,完成属地管理部门的备案及相关部门验收,达到供电用电要求,交钥匙工程。涉及区域为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2.6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7质量保修期: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期部分;

2.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项目所在分公司签订合同。

2.9招标控制价:

2.9.1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4.59%,最终设计费为本项工程费结算额乘以成交费率;

2.9.2工程费招标控制价2795376.21元,本部分为主要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额,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及合计总价必须均在拦标价以下,否则视为废标。根据工程项目实际产生的主要项目清单以外的其他计价部分按辽宁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2017定额与基础费率标准编制工程结算(执行定额部分下浮率由分公司谈判商确定),最终全部经审计审核后作为项目最终结算金额。

2.10付款方式:

2.10.1工程拨款与结算

 (1)工程进度达到30%以上,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招标人确认工程完工并收到投标人提交的项目结算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签字的《工程进度确认单》、《工程竣工验收单》再支付第二笔工程进度款,两次工程进度款累积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70%;

(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并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0 天内,招标人将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全部价款支付给投标人。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 3%,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依据招标人签字的《工程(设备)质保到期合格说明》60天内支付。

(4)发票中备注施工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

(5)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应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并同意招标人将工程项目款存入该监管账户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格的4%,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各项目资金监管具体比例,请参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细则>的通知》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执行,标准如下: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含20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5%;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4%;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3%;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2%;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5%;

 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

2.1.2支付方式:银企直连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

3.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电力设计业绩1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2施工资质:

3.2.1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 施工总承包 - 电力工程 - 三级 或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2承包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充电站施工业绩1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2.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提供证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项目经理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2022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    

3.2.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充电站施工任务的单位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如下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以评标当天评委的结果为准,不满足以下条 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3.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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