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新能源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4-XN511-WZ05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新能源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新能源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新能源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集采结果,现对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及新能源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
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气)站、充(换)电站(含站外)的新建、迁建、改扩建、改造(存量改造、检维修)等涉及形象标准件采购的项目所在地(具体根据项目实际地点确定)。其中形象标准件是指销售公司已组织完成协同集采的形象标准件,包括: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如上级公司集采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5.结算要求: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后期以实际完成采购量据实结算。
6.供货周期:订货通知单下达后25天配送到位。
7.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8.框架采购预估金额:3000万元,其中加油(气)站形象标准件预估金额2000万元,充(换)电项目形象标准件预估金额1000万元(该金额为招标人后期需求预估金额,不代表后期实际采购数量)。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气)站、充(换)电站(含站外)的新建、迁建、改扩建、改造(存量改造、检维修)等项目涉及形象标准件采购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加油(气)站形象标准件采购(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标段二为充(换)电项目形象标准件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3.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集采的通知》(油销【2024】233号)文件要求,考虑同一场站的施工管理、供应商协调、标准件色差材质等因素,标段一加油(气)站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要求同时入围销售公司第一批次包1和第二批次4个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销售公司第一批次包1是指:辅助用品标准件;第二批次4个包是指:檐口和加注区形象标准件、主标识立牌形象标准件、站房及汽服外立面形象标准件、便利店定制标识标准件)。标段二充(换)电项目形象标准件采购要求入围销售公司第一批次包2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销售公司第一批次包2是指: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
3.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
3.3.3 2022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上级公司有新要求、新采购结果、被移出供应商名单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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