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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2025-2027)律师事务所入库(变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2025-2027)律师事务所入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17-FW14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上海公司)(2025-2027)律师事务所入库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预算费用计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中国石油上海公司重大事项运行保障及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要,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遴选律师事务所入库,本轮入库名额12家。

中标人将入选中国石油上海公司二级律师库,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及服务价格。招标人不保证纳入名录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2022-2024年度入库律师事务所之入围资格即将于2024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若有意继续获取入围资格,需参与本次投标。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境内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重点服务专业领域为:1、合规;2、侵权;3、建设工程与承包;4、并购重组;5、竞争法与反垄断;6、资源环境;7、劳动法;8、知识产权保护;9、海商海事;10、解散、破产清算;11、争议解决。

2.4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为在上海市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具有6名以上执业满5年以上的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等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自身能力和业绩选择3个优势专业领域,每个专业领域提供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含法律服务意见和代理的案件等),每个专业指定不少于2名主办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等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各网站记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律师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credit.lawyers.org.cn/index.jsp)。

3.3.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4投标人及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5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6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7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3.3.8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及所属各单位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合作过程中业绩良好,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由1名团队代表和2名及以上主办律师组成,统称团队成员,提供拟派名单),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律师团队应指定一名以上的合伙人律师作为服务团队的代表,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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