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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教育厅LED显示屏采购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教育厅LED显示屏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CZ08-WZ1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教育厅LED显示屏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LED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12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特别指出:“评标专家需秉持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的原则,切实履行专家职责,准时参与评标活动,并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这一规定凸显了国家对评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的高度重视。教育厅可以通过宣传招标法规、展示警示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的纪律意识,确保其在工作中保持公正,严守纪律。

2023年11月16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到物资采购中心调研时提出要加快推进数智采购中心建设,打造国内一流招标基地。评标教育厅可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构筑智慧评标的基础平台,成为数智采购中心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

2023年,集团公司印发《持续深化招标业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团工程物装〔2023〕23号),明确提出要对招标业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专业机构、评标专家等关键对象及核心业务环节进行专项考核。这一举措标志着招标各环节将实施更严格的管控和更高标准的要求。教育厅可通过实时警示评标专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评标过程的精准管控。此外,方案强调“健全完善招标管理岗位标准化培训知识库,更新培训课件、考试题库和培训视频,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教育厅的教育大屏能够动态更新国家、集团政策及行业动态,提升培训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评标专家的合规意识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最后,方案提出“加速数智转型,AI赋能智慧招标采购”,要求招标单位运用智能化手段推动招标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数字化教育厅可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帮助业务人员及评标专家深入理解相关法规、加快知识更新、拓宽专业知识领域,全面提升关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我们旨在打造一个集展示、规范、教育、交流功能于一体的教育空间,使之成为采购中心招标业务规范化、智慧化发展的标志性窗口。通过对国内兄弟央企在招标领域的先进案例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调研,建设招标教育厅不仅能有效落实集团公司《持续深化招标业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还可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开展问题通报和信息报送,对招标从业人员、评标专家等关键人员起到信息宣贯和行为约束的作用。此举将进一步强化基层现场管理,提升招标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益化水平,推动招标业务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世界一流的物装供应链提供全面支撑。

2023年11月16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到物资采购中心调研时指出,要加快数智采购中心建设,建设国内一流招标基地,按照戴厚良董事长及国家部委关于隔夜评标封闭场地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中心高质量推进招标基地建设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中心深入调研学习国内先进招标基地的前沿建设情况,通过对标先进,弥补自身短板,实现自我提升。基于“人工智能 + 物联网 + 数字孪生”技术,全力构建智慧基地管理平台,致力于打造集团公司招标业务运行总控中心。其中,LED屏幕作为信息展示与交互的关键设备,在实现招投开评定业务线上线下全链条智慧化升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助人工智能构建的全态势感知预警系统,结合LED屏幕的实时信息展示,能够有效提升招标业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专家违规风险,进而全面提升中心整体招标工作水平。

2.2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展示教育大厅LED显示屏(共约46.38m2)、建设所需的硬件及相关配件。

2.3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科技园中国石油招标基地A-16地块C座1-3层

2.5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同一制造商的多家代理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或由制造商直接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财务报表不允许连续两年资不抵债。新成立尚未开展审计工作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ina.gov.cn)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https://*/#/blacklist)。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项目业绩。

提供的合同签约主体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一致,应提供至少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签署页的复印件及项目验收相关证明及经验真的发票复印件(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3.5产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LED显示屏)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6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易维护性,配电箱和LED显示屏为同一厂家品牌。

(2)投标产品需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II型)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

3.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除招标方提出要求,投标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提供承诺);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投标人单位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8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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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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