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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55-1(二次)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采气厂境内产生的含油污泥,需要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的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置,拉运处置的含油污泥为通过含油污泥减量化工艺处理后的污泥,在处置过程中污泥的装车、运输、卸车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渗漏,防抛洒,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地方及第一采气厂环保部门要求执行;预计处置量约为1491吨,处置量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本次仅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该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如下,具体工作量以实际情况为准。对第一采气厂含油污泥进行转运处置,具体包括对含油污泥进行合规处置、运输、装卸、转移申请、转运联单的办理等,本项目需要三家服务商,预计分别分配400吨,500吨和591吨工作量,均不含税,具体数量以实际产生数量为准。

(1)第一标段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一采气厂内蒙境内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标段编号:ZY25-XA405-FW555-1(二次)-1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采气厂内蒙境内产生的591吨含油污泥,实际处置量根据生产和检维修情况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106元/吨。  

(2)第二标段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一采气厂延安境内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标段编号:ZY25-XA405-FW555-1(二次)-2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采气厂延安境内产生的500吨含油污泥,实际处置量根据生产和检维修情况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106元/吨。

(3)第三标段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一采气厂榆林境内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标段编号:ZY25-XA405-FW555-1(二次)-3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采气厂榆林境内产生的400吨含油污泥,实际处置量根据生产和检维修情况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106元/吨。

投标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按照标段先后顺序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前序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4 服务地点:第一采气厂生产区域。

2.5 最高限价:1106元/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仅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跨省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手续的办理(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含: 第一标段包含HW08(900-210-08),第二标段包含HW08(071-001-08),第三标段包含HW08(900-210-0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利用)。

3.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或与具有以下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须同时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投标人须承诺:一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完成属地环保部门及净化厂相关手续的办理;二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拉运处置工作,具体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

3.8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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