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进行招标。公司油库、加油站在储罐清洗后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废水、含油污泥,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改造时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化验样品产生的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包括危险废物标识制作粘贴、打包、装车、过磅、运输、贮存、处置,以及协助我公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和转移联单等内容。预计处置危险废物610吨,估算总金额约为200万元,入围2家服务商。本次招标总计金额200万元为预估,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结算金额,拟通过招标明确单价,并招标入围2家服务商。招标人保证所有中标单位至少承揽一家分公司的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分配原则按中标单位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配份额,具体如下:
1.第一名承揽服务份额为项目总金额的60%;
2.第二名承揽服务份额为项目总金额的4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推荐n-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再另行招标。投标人需对出现上述情况做出承诺,当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的服务能力、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均可满足招标人的全部要求(提供承诺)。
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主要涉及内容包括:
1.对部分2025年计划进行浮盘改造的油库储罐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库站日常清罐等作业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和处置。
2.对2025年计划进行浮盘改造的油库在浮盘改造中拆除的囊式密封、橡胶、泡沫等附件进行转运和处置。
3.对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改造时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转运处置。
4.对油库化验室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和处置。
(二)本项目预计处置危险废物610吨,具体产生危废环节预估数量如下:
1.油库浮盘改造清罐及加油站日常清罐产生废液预计为500吨;
2.油库浮盘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囊式密封、橡胶、泡沫等附件及库站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零部件等,预计为90吨;
3.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改造时产生的废活性炭,预计为10吨;
4.油库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预计为10吨。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结算:1.涉及浮盘改造的油库,在储罐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浮盘改造中拆除的囊式密封、橡胶、泡沫等危废废物,待该油库浮盘改造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数量据实进行结算,中标单位开具6%增值税发票。
2.加油站、油库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合同期满后,按照中标单位合同期内实际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数量据实进行结算,中标单位开具6%增值税发票。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规模应包括:
(1)“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包括:251-001-08、900-249-08、;
(2)“HW49 其他废物”中废物,废物代码包括:900-039-49、900-041-49、900-047-49;
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并承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被禁用。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投标人如果是黑龙江省内企业,已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禁止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则否决投标。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前“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或“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成功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年累计合同额大于等于100万元;投标人应提供有效合同及本合同相应的废物处置转移联单影印件及相应结算发票影印件。
3.3 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前一个月)和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3.2.有专人负责办理转移手续、联单传递及现场作业指挥协调;运输车辆驾驶员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每台车辆配备押运员且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资质;服务方人员具备危险废物收集知识,了解所运载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了解基本的事故应急措施,配有专业安全防护措施。
3.3.3投标人提供承诺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防静电服装,配齐靴子、口罩、橡胶手套、强光防爆手电、便携式报警器。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所在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核)。
3.5机具要求:
3.5.1.投标人承诺所使用设备、设施、管道、工具符合防火、防爆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有车辆或签订运输协议的第三方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营业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承诺使用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3.5.2.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自有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6年5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6.2.投标人须承诺:现场服务符合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安全环保各项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转运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3.6.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具体处置方式,处置的工艺流程(附处置工艺说明书、处置设备一览表)。
3.7最高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序号 |
危废类别 |
危废代码 |
危废产生来源 |
处置最高限价 |
(元/吨) |
||||
1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251-001-08 |
油库浮盘改造清罐及加油站日常清罐产生废液 |
2200 |
2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49-08 |
油库浮盘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囊式密封、橡胶、泡沫等附件及库站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零部件等 |
5000 |
3 |
HW49其他废物 |
900-039-49 |
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改造时产生的废活性炭 |
5000 |
4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7-49 |
油库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 |
40000 |
合计 |
|
|
|
52200 |
投标人须按照单价及单价累计之和进行报价,以单价累计之和进行评比。投标人单价报价必须按所有单价的最高限价进行整体下浮,即4项下浮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一项或几项单价下浮不一致的情况,投标将会被否决。
投标报价中包含6%增值税及装卸、转运、运输、合规处置、综合运距、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备品备件、工具费、包装费、办理手续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无分项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3.8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综合评分低于70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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