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空气呼吸器检定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6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空气呼吸器检定及维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 124-2013)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验规范规定》(SYCQ 3596-2015),须定期送至国家授权的专业检定机构对呼吸器的背架、气瓶以及配套附件进行安全检测,其次对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空气呼吸器及时进行维护维修,从而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因此,计划对全厂各作业区、净化厂以及各生产辅助单位的在用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进行检定与维修,确保员工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安全、稳定、可靠。
2.2招标范围:
计划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陕西区域2025年检测到期的278个空气呼吸器气瓶与639只空气呼吸器背架进行先检定后维修,检定完成的出具有效的检定证书。计划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内蒙区域2025年检测到期的383个空气呼吸器气瓶与694只空气呼吸器背架进行先检定后维修。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空气呼吸器检定及维修(内蒙区域)。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空气呼吸器检定及维修(陕西区域)。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
2.4 服务地点:第一采气厂所属陕西和内蒙区域。
2.5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60.3585万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54.372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正式压消防空气呼吸器、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且核准项目代码包含PD5或RD6。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检定、维修人员各2人。检定及维修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气瓶检验员证)证书。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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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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