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实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麻黄山项目组高分子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1-FW115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实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麻黄山项目组高分子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甲方提供油管,承包方负责将高分子聚乙烯材料内衬至油管上,并将加工好的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库房。项目预估金额67.2万元(含HSE费用及含13%增值税)。
2.2招标范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域(陕北)2025年高分子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中标人负责将高分子聚乙烯材料内衬至油管上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最终将加工好的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库房。2025年预计加工工作量1.6万米,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名服务商。
2.5服务地点: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至少具有1项具有油管内衬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并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本项目人员须均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年龄在18-60(含)岁之间。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2人。(所有拟派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含养老)、社保缴费证明须体现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字和社保缴费时间)。
3.5设备要求:须至少配备消磁机、高速混料机、管材挤出机、真空定型冷却剂、管材牵引机、自动计长切割机、缩径设备、翻边设备、恒温回弹设备、全自动液压拧扣设备各一台;须至少具有成品管检测设备(结合强度检测设备)、内衬管打压设备各一台。(需提供设备设施配套情况表,设备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询截图,设备铭牌及设备清晰照片,铭牌照片必须为已安装在设备上的铭牌实物照片且内容清晰可见。(租赁设备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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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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