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川渝地区检测、实验及现场试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14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川渝地区检测、实验及现场试验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川渝地区检测、实验及现场试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背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因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需要,拟招标钻完井/试油/改造专业技术支撑服务、质量检测服务、实验试验服务以及生产运行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业技术支撑人员,完成招标人委派专业技术支撑服务、质量检测服务、实验试验服务以及生产运行项目管理等服务,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配套办公设备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提供。项目估算金额1300万元(含6%增值税)。
服务地点: 川渝地区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一)相关业绩
1.须提供(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项已完成的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石油天然气钻井、试油、压裂、采气技术服务业绩;(2)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③应用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①②③同时提供)。
(二)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上述4-7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四)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接受
R不允许分包
(十)人员要求
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3、技术服务团队配置总需求与要求。
(十一)技术要求
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2、技术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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