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氮气服务(塔里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106FWZB0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凝析气藏随着不断开采地层压力下降,当压力降至“露点压力”以下时,凝析油析出,并附着在孔隙或孔喉壁上,堵塞孔道,造成近井液锁,降低气井产能。单井注氮气吞吐、注氮气解液锁以及井组注氮气已成为重要的提采方式。我单位计划开展注氮气施工。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5】11号。项目估算:296.8 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中标人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对注氮设备提供运维服务。确保注氮设备正常运行,记录日常生产数据,负责设备搬迁安装。中标人提供人员(项目经理1人,队长1人,安全员1人,操作工至少4人)、辅助车辆(生产保障车辆一台,用于接送服务人员和拉运施工所需要的物资等,越野车、皮卡车、客货车均可)、辅助设备、消耗材料等。预计年注气量为1236万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提供电驱撬装注氮气设备,对注气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实施地点:新疆南疆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AQ 2046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
Q/SY 1366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SY/T 6610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 6276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2.5.2.1.1投标人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通知单》及要求施工。
2.5.2.1.2在施工作业中,应按要求及时记录施工各项参数,并详细填写施工报表和施工简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注气参数变化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反馈。
2.5.2.1.3不得破坏井场环境、损坏设备设施(包含井场围堤,井场环境卫生,井场道路、采气树、仪表及其附件等)。
2.5.2.1.4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标准规范(含最新版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
2.5.2.1.5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员、车辆、物资调往项目实施地点,达到开工验收的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5.2.2质量要求
2.5.2.2.1投标人应严格按设备使用操作标准,使用并操作招标人所提供的电驱注氮气施工设备。如因投标人操作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则投标人必须全额承担招标人包括设备维修和因设备损坏导致生产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全部损失。
2.5.2.2.2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产安全。
2.5.2.2.3投标人承担现场生产运行及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2.5.2.2.4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每井次作业时率应≥95%,每低1%,结算时扣除3000元作为违约金,最多扣除该项作业费用20%。
2.5.2.2.5在合同有效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作业通知后,3 天内必须上报施工方案,7天内设备就位并具备注气条件,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开工滞后的,每超一天支付招标人5000元违约金,具体组织进度最终结合各区域内实际情况,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2.2.6施工方注气量考核:①因单井、地层无法注入、招标人指令停注气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配注的情况不予考核;②以设计注气量为基准,单井注气总量误差需控制在1%(包括1%)以内,误差超过1%,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本井次作业费用(按设计注气量计算)的1%作为违约金,且误差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结费。
2.5.3其他要求
2.5.3.1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员工生活及住宿等。
2.5.3.2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在招标人管理和控制下,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投标人承担事故责任;给招标人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5.3.3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投标人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2.5.3.4如现场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投标人应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有效的HSE证、硫化氢证、井控证;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至少有2年以上油(气)井注气服务工作经验(附工作经历证明信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
3.2.2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提供服务人员至少7人(每套设备机组保证至少两人24小时在岗),其中项目经理1人,队长1人,安全员1人,操作工至少4人,要求所有人员持有有效的HSE证、硫化氢证、井控证,其中至少两人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所有人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提供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1)
3.3设备要求
提供生产保障车辆一台,用于接送服务人员和拉运施工所需要的配件或物资等(车辆类型包括越野车、皮卡车、客货车均可)。要求提供车辆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一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3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