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2025年井场规划及临时用地手续报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6-FW102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2025年井场规划及临时用地手续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针对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4-2025年井场规划及临时用地报批工作,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临时用地报批相关要求,以井场临时用地报批所需要的报告、政府文件等要求为依据,进行井场临时用地现场踏勘、现场原始地貌影响资料及地理位置、坐标资料的整理、井场及道路设计规划、临时用地协议的签订、县及各部门意见及各级各类保护区证明的办理。最终按照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井场临时用地所涉县级政府各用地审核部门基础资料的办理、县级政府初审意见的收集,组件上报市级政府用地部门的审批,取得市级用地单位的相关井场及道路的临时用地批复。
2.2招标范围: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4-2025年井场规划及临时用地报批,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预算费用150万元(不含税)。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结算以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审定的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镇原县、庆城县、环县、彭阳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企业已在2024年《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项目入围单位中,入围单位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区域 |
中标单位 |
备注 |
1 |
甘肃 |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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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天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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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庆阳鸿晟精伟测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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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肃国源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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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甘肃煤田地质局庆阳资源勘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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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甘肃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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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甘肃地安地质灾害防治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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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兰州矿产勘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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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一项用地报批项目相关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近五年增值税发票在本项目评标时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接受因发票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投标人失信处罚。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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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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