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管控中心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TJ01-WZ111
本招标项目华北石化公司管控中心大屏幕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控中心大屏幕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招标物资为华北石化管控中心大屏幕系统及配套物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规章制度,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产品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华北石化管控中心LED大屏幕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2 |
华北石化管控中心318会议室液晶拼接显示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2.3 交货地点: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指定地点(河北任丘)。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3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5 保修期:设备正常投产后非外界因素影响下保修期为1年。供货商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更换,并对制造、维修质量负责。(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代理商参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自身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其他代理商参与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一期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供2023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有1个LED显示屏幕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情况,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生产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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