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度生产维修、产建项目库房物资材料装卸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2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度生产维修、产建项目库房物资材料装卸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生产维修、产建项目库房物资材料倒运、装卸及现场6S管理业务正常运行,全面保障厂油气田生产建设高效有序推进,现需通过招标形式选取服务商协助我厂员工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资金已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预计总服务金额费用66万元(含税,6%),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为准。本项目工作区域主要分布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所辖部分生产区域。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
①负责第一采油厂河庄坪、王窑、杏河3个物资共享中心库房的生产维修、产建项目等所有到库、出库和直达现场物资的装卸和倒运,物资收发、物资装卸、倒码搬运、吊装操作、叉车作业、库房区域范围内现场6S管理、场地巡护及夜间值班值守等(每个库房配备一名持有叉车证操作人员);
②服务商需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及时对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③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和操作程序操作,能独立按时完成每项工作,做到业务精通,技术娴熟,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④执行第一采油厂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⑤按照厂要求,为项目从业人员配备满足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⑥协助第一采油厂生产保障部、河庄坪、王窑、杏河物资共享中心库房主任、验收、稽核、保管等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物资保养、盘点等服务工作。
⑦工作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安塞县招安镇、志丹县杏河镇境内。
⑧计费依据,按照业务量实行计量付费,结算金额以装卸实际工作量为准,当全年装卸物资吞吐量超出年度计划工作量时,装卸费用不予调整和增加,全年总预算投资金额不变,当年度物资吞吐量小于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如下表所示:
附表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度生产维修、产建项目库房物资材料装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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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装卸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装卸费元/吨 |
小计:元 |
备注 |
1 |
钢材类 |
15000 |
吨 |
30 |
450000 |
|
2 |
设备类 |
115000 |
台/套/座 |
1 |
115000 |
|
3 |
化工类 |
30000 |
吨 |
1 |
30000 |
|
4 |
非金属类 |
28000 |
m3/m/吨 |
1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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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仪器仪表类 |
30000 |
只/套/件 |
0.5 |
15000 |
|
6 |
管阀配件类 |
40000 |
只/套/件 |
0.5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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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类 |
10000 |
只/套/件 |
0.2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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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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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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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工作量数据参考第一采油厂2023年历史数据,因年度实际需求用量与全年的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有关,因此全年装卸计划工作量仅作为参考,如实际装卸数量超出年度计划工作量时,装卸费用不予调整和增加,全年总预算投资金额不变,当每一类物资年度吞吐量小于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结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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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业务规模:预计总服务金额费用66万元(含税,6%),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为准。本项目工作区域主要分布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所辖部分生产区域。标人须每天至少有10名服务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装卸保障。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安塞县招安镇、志丹县杏河镇境内。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即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90日前)至少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发票),未提供否决投标。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最低10人,年龄25~55周岁,其中至少3人需持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叉车作业,项目代号:N1),投标时可只提供3名持证人员资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证),其余人员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备齐全(提供承诺函)。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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