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推沙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4-FK018-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开发事业部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井及部分评价井新井钻井工作,在新井位部署后,需要专业的公司开展沙漠地区井位的推沙方施工作业,以加快新井顺利上钻,事业部2025-2026年度预计开展沙漠地区推沙方工程量约90口井。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开发事业部所辖探区内需要进行推沙方的井位约90口。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2服务地点:新疆省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内开发事业部所辖探区。。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1名。该类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至少1名。该类人员须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仅在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到期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缴费时间: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至少7台功率在300kw以上的推土机。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标注设备功率);(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推沙方工程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内容、地貌描述、作业时间、完成情况);(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2022-2024)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未按照《合法分包承诺》作出承诺的(见附件),否决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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