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一厂2024-2025年燃烧器维修保养
招标编号:ZY24-XJK25-FW03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油一厂2024-2025年燃烧器维修保养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齐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燃烧器及其附属系统(含安全联锁保护装置、送风系统、燃料系统、点火系统、监测系统、电控系统及调压柜等)维修改造工作,包含燃烧器及其附属系统定期检修维护、调试、应急故障处理、维修及改造等,保证燃烧工况、安全联锁(含安全联锁问题隐患整改)、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1服务内容:燃烧器及其附属系统(含安全联锁保护装置、送风系统、燃料系统、点火系统、监测系统、电控系统及调压柜等)维修改造工作,包含燃烧器及其附属系统定期检修维护、调试、应急故障处理、维修及改造等,保证燃烧工况、安全联锁(含安全联锁问题隐患整改)、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预算金额:100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所辖区域。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7价格(控制价):按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6%(不含税)。
2.8标段(标包)划分:否 标段划分量:/ 。
2.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该项目二次公告不足三家直接开标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燃烧器维修保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备燃烧器调试人员2名。(附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燃烧器调试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燃烧器维修业绩(附证明材料),若无业绩须为燃烧器制造厂家(包含燃烧器厂家授权单位)(附证明材料)。
6. 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 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3 2021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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