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服务(空呼、充气泵等)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气体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服务(空呼、充气泵等),项目估算金额195.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长庆钻井总公司钻井队在用C900或T8000正压式空气呼吸器、JUNIORII W H 充气泵、ESC500、KB500、GQB200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天鹰等)、接地电阻检测仪等分布于陕、甘、宁、蒙的五个项目部所在的所有井队现场,为了保证生产作业不受影响,需要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修理维护,修理维护服务需要在现场和集中管理站进行,结合2024年运行情况,2025年要对进行全年度的对空气呼吸器、充气泵等在集中管理站或队站现场维护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长庆钻井总公司各钻井队现场及项目部前指、安防设施集中管理点、计量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固定式气体检测仪现场维修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且应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第三方防爆机构颁发的防爆培训合格证或特种作业防爆电气作业证。
3.3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1台呼吸器综合检测仪。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具有同类项目维修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投标人应取得本项维护的固定式气体检测仪、充气泵生产商颁发的服务或维护类授权书,或承诺在签合同前取得上述授权书。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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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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