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8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取水证2025年12月22日到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需进行换证。换证前对水源井取水情况进行论证,做水平衡测试。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取水证到期换证,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水资源论证并实施水平衡测试。项目预算:118.6357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计费依据:参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评估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前为准)有1项水资源论证类项目业绩,能提供编制并获得通过的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及结算发票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缓蚀杀菌剂加注技术服务
下一篇 地面集输工程公司制造产品防腐、保温配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