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代叔丁烷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145
重要提示:
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标书费发票邮寄信息,发票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留存信息为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氯代叔丁烷定商定价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氯代叔丁烷定商定价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氯代叔丁烷(烷基化装置)1项物资详见附件供货需求表,最高限价25350元/吨。限价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等全部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交货地点:青海油田物资公司格尔木生产保障中心(格尔木库)或用户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每批接通知20日内到货 。
5、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6、质量标准:执行《格尔木炼油厂5万吨年烷基化装置氯代叔丁烷技术规范》。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与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签订完成后方可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详见附件)。
7、包装要求:每桶≧200kg,铁桶包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指标须达到《格尔木炼油厂5万吨年烷基化装置氯代叔丁烷技术规范》的所有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化学品组成明细并注明其中危险化学品成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招标产品。
5.投标人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贸易商或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6.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云梦泽系统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必须为“正常”。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云梦泽系统有招标产品准入,产品状态(A17020617)必须为“正常”。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产品不含《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五)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
8.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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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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