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测井车、试井车集中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测井车、试井车集中采购项目(带量)
招标编号:ZY25-Z312-JC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测井车、试井车集中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共8个标包,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配置 |
数量 (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包1 |
22060115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10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手动)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10000米110V单滚筒测井进口单排8×4手动) |
4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月内 |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重庆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月内 |
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任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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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10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自动)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10000米220V等宽双滚筒射孔进口单排8×4自动) |
4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月内 |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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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10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自动)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10000米220V单滚筒测井进口单排8×4自动) |
5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月内 |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库尔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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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7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7000米220V单滚筒射孔单排6×4)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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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吐哈分公司,鄯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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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天津分公司,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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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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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7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7000米220V单滚筒测井单排6×4) |
3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庆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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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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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吐哈分公司,鄯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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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青海分公司,花土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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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盘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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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任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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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7000米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 |
网电直驱电驱动一体化测井车(7000米220V等宽双滚筒射孔单排6×4)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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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7 |
液压测井车 |
7000米双滚筒测井车-液压 |
7000米双滚筒单排6X4测井车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 |
大港油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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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8 |
22040401 |
试井车 |
5000米液压试井车 |
4*2依维柯客车三类底盘(蓝牌:整车长度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吨),柴油; |
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
吉林油田(吉林省松原市) |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详见招标公告 。
2.4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
3.2.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2.4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分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其他要求
3.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3 投标产品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带*关键技术条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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