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五采油厂生产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五采油厂生产运维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①中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油气水井生产系统维护服务,投标人负责为甲方提供生产运维服务,承担第一采油作业区、第二采油作业区、第三采油作业区中约540口油气水井日常巡检、维护、设备保养、资料录取、报表录入等生产运维服务工作、单井点的管护业务、约750口油井的原油化验分析业务、2个服务承包点的地质工艺及相关生产数据及资料收集、填报等业务;②1个服务承包点的物资仓储业务。
2.2 招标范围:2025年第五采油厂生产运维服务,估算金额1100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 服务地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
2.6 服务要求:(1)生产运维服务按照甲方大港油田管理相关标准正常运行指标验收,执行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部门考核细则,包括《基层管理手册》(含作业区考核办法)《员工操作手册》《生产故障处置手册》以及《第五采油厂生产运维服务考核细则》;(2)执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2.7最高限价:
序号 |
业务内容 |
工作量 |
单位 |
单价(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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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水井生产运维管护业务 |
540口油水井 |
月·口 |
1250 |
|
2 |
单井点管护业务 |
6个单井点 |
月·个 |
20455 |
|
3 |
原油化验分析业务 |
840口油井 |
月·口 |
59 |
|
4 |
物资仓储业务 |
1个服务承包点 |
月·个 |
7955 |
|
5 |
地质、工艺及相关生产数据及 |
2个服务承包点 |
月·个 |
43182 |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或测井或录井),如该地区不再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说明;
3.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至少1份与本项目相关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持有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不少于2人(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和开标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信誉要求:①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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