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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年祥探1井天然气(CNG)委托加工及增压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年祥探1井天然气(CNG)委托加工及增压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5-FK01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祥探1井是部署在塔里木盆地塔北隆起轮南低凸起东部斜坡带的一口风险探井,隶属于轮台县草湖乡境内,距离桑吉油气运维中心2#集气站约17km,轮东1井5.6km,轮东2井7.5km。该井暂无地面系统和集输系统依托,且周边分布生态红线区、沙化封禁保护区,该区块的开发事关轮南外围滚动突破发展战略布局,为释放产能,支撑地质评价和推进勘探进程,只能采取试采生产,需要开展天然气委托加工服务。

2.2招标范围:承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年祥探1井的天然气(CNG)委托加工及增压服务,日产天然气量约7万方/天。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巴州轮台县境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管辖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设备租赁及其它业务不算业绩);具有有效的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人:均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安全负责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有效的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工作经历简介、证书扫描件;(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4)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3人,其中压缩机操作人员证不少于1人,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压力容器R2)不少于1人,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1人,允许一人持多证。

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证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天然气加工处理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结算单或发票)。

3.5设备(装备)要求

(1)具备脱水、脱烃及增压等相关设备设施,配套有相应辅助系统可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增压设备额定外输压力20MPa及以上,提供的脱水脱烃设备合计处理能力10万方/天及以上。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60日内完成上述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调试,达到投产条件。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设施清单(需标明设计压力、处理能力参数)、场站平面布置设计图、相关资产证明材料(含租赁方式);(2)提供承诺书。

3.6QHSE 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现场查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12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13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14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15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2 失信情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投标,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是否有失信分,分值几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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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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