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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克拉2025-2028年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服务招标方案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5-2028年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4-FK012-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节能评估的项目进行评价和节能验收,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各项许可手续报批等全部工作。(估算)金额  300 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节能评价的地面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节能评估或节能验收),具体包括:

  1. 节能评估:主要针对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在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实施。具体内容包括:收集项目资料;能源供应情况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取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2. 节能验收:针对地方政府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实施。具体内容包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主要节能设备验收;节能措施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验收;年能源消费量验收;单位能耗限额验收等。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取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节能验收意见,并通过塔里木油田公司验收评审。

2.3最高投标限价

〇不设;

●设,暂定价款300万元,以《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年地面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专项评价及验收费价格为基础报下浮百分比X≥0%,X取整数。包括人员的薪金、交通、食宿和通讯费用、劳保、利润、维稳等所有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最高投标限价审定依据:以《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年地面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专项评价及验收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价格(万元)

适用范围

1

节能评估费

4

工程费用不超过5300万元项目

 

《关于发布《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年地面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油概预算【2025】2号)》执行;若下发新的结算办法的,在新结算办法下发之后实施的工作按新结算办法执行。

2.4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天然气。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或石油化工相关节能报告评价业绩不少于1项。

资料提供:提供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个批复或者单项审查意见的即算一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并承诺其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现场无法验证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评审结论判定为“无效业绩”及相关不利后果。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油气相关石油石化专业)。

(2)其他人员:配备8名以上(含8名)从事节能评价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油气等相关专业)的专职人数应不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50%。

资料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以及2022年7月1日后连续6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3.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需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承包商库内承包商,且状态正常。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QHSE管理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出现任何环境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处罚。(提供组织机构、职责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6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〇接受,联合体组成要求

3.7项目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

3.8项目实施地点或交货地点

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地面建设工程范围内。

3.9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标包

 〇标段/标包划分

3.10分包要求

●不允许

〇允许

3.1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〇包工部分包料

〇包工不包料

3.12现场踏勘

〇需要,计划安排

●不需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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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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